5月26日訊(湘潭晚報 吳珊 通訊員 郭勇 實習生 管雅月) “我不想離婚,我已經(jīng)一無所有,只有這個家了……”5月24日,年過半百的李建林(化名)情緒激動地對司法所所長說,希望調(diào)解員能做通他妻子的工作,放棄離婚的想法。 李建林的身份有些特殊,他現(xiàn)在是湘潭縣司法局分水司法所的一名社區(qū)矯正人員。李建林曾在某信用社擔任要職,卻因為一時貪念,犯貪污罪被判處緩刑。 進入分水司法所接受矯正之后,李建林的身體和精神就垮了,他不但不能工作還需要經(jīng)常住院治療,生活的擔子都落在了妻子王嬌(化名)身上。除了維持正常的生活之外,一家人還要償還之前貪污的款項,妻子不堪重負,兩人的分歧越來越大,最終妻子提出了離婚。 聽到妻子要跟他離婚,李建林又急又氣,他知道自己現(xiàn)在情況離不開妻子的照顧,他對調(diào)解員說,之前他在信用社任職時,不但將妻子的工作安排好,還對她的娘家照顧有加,現(xiàn)在落魄了,妻子卻要離婚,他實在想不通。 考慮到李建林目前的身體狀況,又是社區(qū)矯正人員,司法所決定對他提供法律援助。援助工作人員試著做兩人的思想工作,但意志堅決的王嬌不肯回頭,李建林懊惱不已,情緒跌至谷底。 雖然庭前調(diào)解沒有效果,但在庭上,法援人員把李建林夫妻兩人的情況作了詳細說明,最后,法院根據(jù)雙方提供的證據(jù)材料和辯論詞,最終以雙方感情未完全破裂為由,依法判處雙方不予離婚。 聽到這個結(jié)果,李建林的眉頭總算松開了,他說,雖然妻子還沒有諒解他,但好歹還有努力的機會,他一定把家庭維護好,讓妻子和自己有一個安穩(wěn)的晚年生活。 |